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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课学生管理规定

2018-09-01  浏览:

为了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体育知识、技术、技能,增进体质,培养体育能力,特制定学生守则如下:

一、明确体育锻炼的目的意义,积极参加体育课的学习,掌握体育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术,培养体育锻炼习惯,努力使自己成为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。

二、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努力完成每次课的学习任务,并充分利用早操、课外活动时间进行锻炼,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体育知识有机结合,促进体育知识技能的掌握。

三、坚持个人主义服从集体主义,同学之间团结友爱、互相学习、互相帮助、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部的各项体育竞赛。

四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,尊重师长,尊重他人。上课思想集中,思路活跃,积极主动练习。服饰整洁,穿运动服、运动鞋上课。

五、遵守纪律,学生要提前到指定地点集合,准时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无故缺课。学习态度和出勤是保证体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部分,因此,对出勤和学习态度差的同学,在评定总成绩中实行扣分办法。每学期学习态度和考勤各占体育课总成绩10分。

六、热爱劳动,爱护公物,学生积极协助教师布置场地,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。珍惜、爱护运动设备、器材,损坏、丢失按价赔偿。

七、体育考核有专项技术、身体素质、体育理论、平时成绩四方面组成。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得作弊,凡考试作弊的学生,按学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分。

八、凡伤、残或因各种疾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,由本人提出申请,医院出具证明,系、部核实,体育教学部批准,教务处备案,可以参加体育保健班,完成体育保健班的学习任务,方可获得体育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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